安得仕_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流程介紹

安得仕_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流程介紹

0.  名稱預查: (事務所協助)
選定新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,約2-3 個工作天可取得預查通知單。
請提供負責人
  1. 身分證影本(掃描檔)
  2. 登記連絡電話/手機
**若為法人投資之子公司請告訴我們。
  1. 公司名稱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輔助系統做初步確認,建議先選取2~3個名稱,依優先順序排列。
    查詢網址。

  2. 選取公司營業項目 可提供給我們類似的公司,或描述公司預計要營業項目。

  1. 請提供出資股東之名冊、身分證影本(掃描檔)及預計出資額。
  2. 請提供董事即股東身分證影本(掃描檔)
  3. 請各股東提供KYC資訊 (詳附件) 

負責人至常用銀行開設籌備戶,需攜帶:

  1. 預查通知單
  2. 大小章
  3. 個人雙證件
    備註:因為台灣目前洗錢防制法實施較嚴,建議找未來公司營運地點附近,且與負責人過去有往來的銀行較容易辦理。 

  1. 股款匯入請股東分別匯入或存入,並請銀行於匯款單上備註姓名*,盡量不要代匯。並請股東提供匯款單照片給公司與事務所留存。
  2. 請資金全數到齊後,先提供存摺影本(掃描檔)予事務所,尚未確認可簽證前先務必不要動用。
  3. 資金全數到齊後提供存摺影本,請協助掃描或是拍照完整清晰的封面及封底、存摺攤開第一頁、金額頁。(共三頁) (如下方範例)
    (如果有不清楚的先與事務所討論)

 

 * 如果存摺沒有備註姓名或是有誤,請提供匯款人的存摺封面影本匯款時的匯款存單 


  1. 提供資本額到位日隔日之餘額證明。
  1. 可隔日轉入任意金額($100)後提供新刷存摺影本(掃描檔),作為未動用之證明。 

  1. 登記在台北市必須先進行營業場所審查(重要),請先提供:
    1.  主要的2-3個營業項目代碼
    2.  地址及該地址的建物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
  1. 以新的公司名稱(籌備處)與租用的地點簽租約(或請房東提供建物所有權同意書) 
  2. 請房東提供最近年度的房屋稅稅單

http://www.businesslocationinfo.gov.taipei/BLBQS/Home/PrePage

 


  1. 事務所出具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
  1. 事務所協助文件備齊送件(相關會議記錄及文件會協助製作後請您們簽名及用印) 

  1. 事務所出具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及協助送件
  1. 基本上需於股款到位日隔日起算15日內送件。(如果特殊狀況再另行討論) 

  1. 待國稅局發函後,刻立發票章,負責人攜帶大小章及發票章後親自至國稅局簽名

    • Related Articles

    • 公司設立與工商登記服務

      公司設立: 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 獨資合夥設立(行號設立、) 資產作價、債權抵繳、股票抵繳、勞務出資 特許營業項目設立 變更登記 遷址、增資 國內外股權架構設計規劃 海內外控股公司架構規劃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 有限合夥設立與變更 外國子公司與外國分公司設立登記 僑外資設立 港資與陸資設立 新創團隊輔導 股權規劃
    • 成昀達會計師

      成昀達會計師 會計師/證券分析師/ 企業評價師 /國立大學講師 •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 • 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 • 會計師高考及格 • 安得仕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 擅長領域 企業價值、智慧財產暨無形資產評價 商業會計法 中小企業營運管理 策略管理與執行輔導 平衡計分卡導入 新創團隊輔導 與會計師聯繫
    • 營利事業、機關、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委任代理查詢課稅年度所得

      步驟一:準備工商憑證或XCA憑證及使用瀏覽器開啟 公司     工商憑證入口  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09w/cases/services/OLFETWW17/3 事務所 XCA憑證入口  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09w/cases/services/OLFETWW17/4 步驟二:登入後,請輸入您的統一編號及工商憑證 Pin 碼,詳下圖  步驟三:請填入貴公司資料 ...
    • 公司地址登記在家裡的影響?

      新設公司或工作室,登記常見選項包括:登記在租用的實體辦公室、與其他公司登記在同一地址、商務中心借址登記(台北較常見)、登記在自己或親友的住家。 下列是實務上在判斷是否能登記在家裡的流程,按重要性排序。尤其請注意第三項的不動產稅負,影響可能遠比其他來的重。 一、地址是否能登記? ...
    •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-年度申報

      每年2月中上旬,公司會陸續收到經濟部寄發110年度申報E-mail通知提醒,信件內容主要為: 請公司於3月1日起辦理11X年年度申報,應將截至11X年底之「公司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股份(或出資額)超過10%股東」申報至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」。 應於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。 如於11X年1月1日至11X年3月31日期間已辦理變動申報者,免再為年度申報。 A. 為什麼需要申報? 需要申報什麼? ...